在政治前途烟消云散之际,拜登特赦儿子亨特。耄耋老人活得明白,给自己送终的人,还得是亲骨肉。告别政坛,回归家庭,做不到大义灭亲,伦理与公理面前,最终选择了亲情。
对于宪法赋予总统的赦免权,当年极力主张权力防范的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可能都未曾预料到,“自由政体” 下所有法律的边界在这个 “赦免权” 面前会被无限扩张,从赦免政治盟友到家庭亲属,甚至还可能会反古书写人类君主专制时期 “自己赦免自己” 的神话。
其实,1787 年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对待权力的边界是很理性严谨的,他们对人性不抱有乐观的态度,尤其认为 “一个人获得政治权力后做坏事的能量可能会很大”。汉密尔顿就说:“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他说了两个意思:一是政府是必需的;二是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而这两个主张都基于同一个前提,即 “人不是天使”—— 普通人不是,统治者也不是。政府是必需的,但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所以必须对权力进行防范。
从美国制宪会议的记录来看,他们时时对政治权力抱有警惕之心,认为政治家和官员可能是靠不住的。孟德斯鸠曾说:“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才休止。” 美国制宪会议不少代表都是孟德斯鸠的信徒,他们认为,当政治权力不被有效约束时,执掌这些权力的人有可能沦为 “压迫者” 或 “暴君”。对掌权者来说,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阐述的著名原则是:权力必须要靠权力来制约,野心必须要用野心来对抗。所以,只有政治权力的分立制衡,才能保证不被滥用,那就是: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相独立与牵制。
1787 的美国宪法创造了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模式,展现了美国开国之父们审慎思考与大胆创新的结合。但制度总是有漏洞与过时的时候,宪法赋予总统的赦免权在政治盟友及家庭亲情面前开始被几代美国总统玩得不着边际。
正如此次,特朗普就说:拜登赦免亨特是 “滥用司法”。其实,特朗普自己在任时也有过此举,赦免女婿家族查尔斯・库什纳。这次特朗普再次胜选,甚至提名这位 “亲家” 担任美国驻法大使,一位逃脱惩罚的 “罪犯” 堂而皇之在仕途上风声水起。美国总统近年来屡屡使用这项权力赦免亲属或政治盟友,人们开始怀疑,赦免制度是否已从可以推动社会进步的公器,沦为了当权者用来满足私欲的 “权力黑洞”。这也再次证明: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才肯休止。当权力被用至极尽之时,就出现了政治公正的信任危机,“社会契约” 随之断裂。
卢梭认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公民的信任,总统的赦免权本是为了纠正司法体系的漏洞,但当掌权者利用赦免权处理家务事时,不得不让公众质疑法治的公平性。民众是否还能相信,这是一场 “人人平等” 的法治游戏呢?
先秦商鞅说得很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怕王公贵胄触犯了法律,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这便是《左传》所说的 “大义灭亲”,掌权者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循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韩非子说得更详细:“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无论贫富贵贱,赏罚分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可惜,远古时期中国法家之法实则 “王” 的 “法”,称之为 “王法”,总会有人 “独执法要” 而不受法的约束。权力为亲属的罪行开脱,似乎更贴切于传统儒家的 “亲亲相隐” 思想,直系亲属违法适当包庇隐瞒可以不追究,所以 “亲亲之爱” 乃是基于天道,而 “亲亲相隐” 是对人类亲情的爱护和宽容。今日拜登能赦免儿子,明日特朗普说不定就能赦免自己,“自由政体” 成了 “总统自由”。拜登,是位好父亲,但不一定能做到是位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