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 这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也是清末民初时期众多志士仁人不断呼喊的命题:“你不只是臣民,更不止是国民,你是一个公民,一个独立的个体。”
1930 年 7 月,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梁漱溟致信胡适:“大家都认为我们最大的敌人是帝国主义列强,而您却认为不是,您认为真正的敌人是贫困、无知和腐败,这是为何?” 胡适回信说:“如果一切都怪罪于外国,那张献忠的暴行该归因于谁?贪污又该算在谁头上?当帝国主义列强三次叩开日本国门,日本却迅速崛起成为列强之一;为何我们的民族却一蹶不振?日本模仿我们却能唐朝不取太监,宋朝不取缠足,明朝不取八股,清朝不取鸦片。由此可见,国家真正的敌人是愚昧。正是因为愚昧,才导致人们认为国家最大的敌人是外部力量。如果说列强的侵略像一把匕首,那么愚昧就是本民族的慢性毒药。” 这便是著名的 “梁胡之问”。
什么是愚昧呢?胡适认为,愚昧有四大表现:第一,对从未见过的人恨之入骨;第二,对从未做过的事引以为豪;第三,对吹捧出来的神倒头就拜;第四,对画而未得的饼感恩戴德。而如何摆脱这四大愚昧?这正是启蒙的核心所在。
启蒙的第一个层次是从草民到国民。梁启超在《中国积弱溯源论》中指出,中国人历来不懂什么是国家。那时的小农社会中,人们只想着做个草民,若能成为臣民,那是祖坟冒了青烟。他们没有家国的概念,更不明白国民的意义。出于当时救亡图存的需要,仁人志士们不断想让民众明白,国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国民的共同产业。国民应当平等地享有应得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政府以专制之权行卖国之实,而国民却无动于衷,那就是放弃了作为国民的责任。因此,国民立宪、国民革命成为了志士们高举的旗帜。
启蒙的第二个层次是从国民到公民。公民一词所代表的思想观念是仁人志士们一再宣传的内容,他们认为公民与国民不同,公民的最显著特征在于拥有公共权利,对于国家,公民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国民的概念是让人们明白自己与国家的关系,而公民的概念则进一步让人们认识到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和权利,从而树立起民主政治的理念。当时的志士们经常引用法国大革命的一句口号:“无代表,不纳税”,意思是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如果没有权利,自然也不必履行义务。确立公民意识,唤醒权利意识,正是清末民初启蒙运动的一大特点。
启蒙的第三个层次是从公民到个体的 “人”。启蒙的规律必然会是启蒙的触角,从国家和社会领域指向人的领域,人文主义自然应运而出。启蒙运动最著名的成果之一就是《美国独立宣言》的开篇:“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不证自明: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清末民初的仁人志士们指出,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否则便与牛马与奴隶无异。所以最先被他们批判的,正是那种放弃了独立人格的奴性。这不是民族的劣根性,而是在几千年的专制环境下长期形成的堕落习惯。
正如《社会契约论》中所写:“强权创造了最初的奴隶,奴隶们在枷锁中失去了一切,甚至失去了挣脱枷锁的欲望。他们爱上了自己的奴隶身份,甘愿终生为奴。他们将自己的权利交给他人行使,将国家交给他人治理,却因获得片刻的安全而沾沾自喜。” 因此,仁人志士们痛心疾首,将这种奴性上升为民族的劣根性加以批判,最为人熟知的批判作品便是《奴才歌》和《阿 Q 正传》等。无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还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甚至德国的启蒙思想家,他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为了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活得有尊严。清末民初的启蒙运动同样旨在让国人认识到自己是一个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