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何我們卻都覺得自己是那部分少數人呢?“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是一種 “大公無私” 的崇高品格,正所謂 “忠者中也,至公無私”,完全為群眾利益著想,毫無自私自利之心。“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告訴人們,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應該犧牲自己、無私奉獻。所以,他們就會常常對你說:“要顧全大局”。
問題是,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是由誰來決定誰是 “多數人”,誰是 “少數人” 呢?什麼才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呢?什麼才是大局呢?我們不難發現,往往是極少數人來決定誰是 “多數人” 誰是 “少數派”,你是歸於 “多數人” 還是 “少數派” 之流,並不是由你自己說了算,而是由極個別的權力者說了算,他們往往會不由分說就把你歸於少數派。
顯然,我們根本無法從善意的角度來對 “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句被濫用的口號加以解釋,更不要談什麼崇高價值了。“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本身就是一句違背公平正義的定義,它只不過是一些人施加給另一些人的一種道德綁架。
如果不是道德綁架,那麼 “多數人” 會不會也高尚一次,願意為那些 “少數人” 作點犧牲呢?那些高喊 “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顧全大局” 的人,會不會無私地和那些為了 “多數人” 而犧牲自己的 “少數人” 站在同一條戰線上呢?顯然,這不太可能,這句口號裡絲毫沒有這種意思。更可能發生的是:喊口號的人喊完口號後,會努力擠進多數人的隊伍,將自己本來 “少數派” 的角色搖身一變成為 “多數派”,開始名正言順犧牲他人來確保自己的利益。
實際上,在 “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的社會倫理道德環境中,誰的利益都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因為 “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一定要以少數人的痛苦為代價,一個人的所得必須依靠另一個人所失。“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傳遞出來的真實信息是:別無選擇,搶劫別人或被別人搶劫,擊毀別人或被別人擊毀。今天以權力侵害他人利益的人,明天可能被更大的權力者所侵害。今天以暴力侵害他人利益,明天自己也許被更強的暴力所侵害。
如果我們贊成這樣的教義,認為人的存在只是為了他人,那麼他享受的每一點快樂或食物都是罪惡而不道德的,因為完全可能有另外一個人也想得到他的快樂和食物。根據這樣的理論,人們不能吃飯,不能呼吸。因為所有這一切都是自私的,人們不可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最終結果只能是自相殘殺。
只有尊重個人的權利,我們才能定義並且得到真正的利益 —— 私人的或是公共的利益。只有當每個人都能為了自己而自由地生活時 —— 不必為了自己而犧牲他人,也不必為了他人而犧牲自己 —— 人們才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根據自己的選擇,實現最大的利益。只有把這種個人努力匯合在一起,人們才能實現廣泛的集體利益和社會利益。
不要認為與 “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這種提法相反的是 “極少數人的最大利益”,我們應該提倡的是:每個人通過自己自由的努力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諸子百家中就有位叫楊朱的人主張 “貴己”“為我”“重生”,“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即使僅用自己一根汗毛,去換取天下利好,我也不幹;把天下之利給我,我也不接受。
楊朱同時亦反對 “侵物” 和 “縱欲”。“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 用智慧為自己服務可貴,以暴力侵犯別人財物可恥,維護個人私權的同時,也要尊重他人權利,反對 “權力” 侵害 “權利”。人們必須透過理性選擇他們的價值觀和行動,個人有絕對權利為他自己的利益而活,無須為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強迫他人替自己犧牲。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透過暴力或詐騙奪取他人的財產,或是透過暴力強加自己的價值觀給他人。不要認為 “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 就是高尚,而爭取 “個人利益” 就違背道德倫理,在集體情懷的煽動下,就對 “個人利益” 讳莫如深,終而無法厘清個人與集體、社會的邊界。沒有健全的個人權利道德原則,社會制度沒有為個人利益正名,極端的個人主義行為就會成為常態。